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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农村的村民小组,我组有七十亩地曾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被集体砖瓦厂征用,同时跟随30人作为土地工在大面积分田到户时这30人只分得生活田没有分到劳力田!因为他们的土地面积被砖瓦厂征用建厂去了。 时至2016年砖瓦厂倒闭被拆除之前这30人都在厂里上班生活基本有着落!

土地纠纷 2023-11-25 00:3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先向村委会、乡镇安监所、国土所、乡镇政府反映情况,由他们出面协调,如果不能达公平的赔偿,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单位的调查报告也可作有效证据。提起诉讼的要点:
    1、停止侵害行为,要求矿方立即停止在地下的挖矿行为,以免损失进一步大。
    2.恢复原状。
    3.赔偿造成的失。
    4.若土地已经无法恢复原状,不适宜再使用,要求对受影响的承包土地经营权进行补信,还可以要求失地后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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