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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欠条不还怎么处理

债务追讨 2023-11-25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欠条不还处理如下:
    1、如果对方欠款到期,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
    2、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3、找律师写民事诉状;
    4、起诉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为民事起诉书、身份证复印件、债权凭证借据或借据;
    5、等待人民法院开庭,等待审判结果。
    现在对老赖的生活和工作有很多限制,所以如果胜诉对方不还钱,对方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就会受到很多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处理有欠条不还款的办法:债权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请求其在合理期限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请求法院判决欠款人及时还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有欠条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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