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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直行通过红路灯时,对方两个未成年骑电瓶车左转撞了我,导致一人受伤。对方在8号出院,但次要责任方拒绝退还我方一千元医药费。我是否需要去法院起诉对方?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5 09: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去法院起诉的,由交警部门及时处理根据现场情况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划分,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会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解决此案,如果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根据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是非机动车,对方是事故的全部责任索赔的方法是由对方付本方的医药费以及车辆的维修费如果不赔的话,可以拿交通事故的认定书到法院进行起诉
  • 可以起诉解决。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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