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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我租车时发生交通事故,我全责需要支付维修费用,但我不想自己承担,应该怎么处理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1-25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因处理事故产生的交通费可以找对方赔偿

  • 1、租车出了事故自己责任的处理:由己方与车辆租赁公司联系,告知车辆事故的情况,并由租赁公司向车辆投保保险公司备案。同时如果造成他人受伤的,及时向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造成物质伤害的,按照损失发生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医药费等合理费用。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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