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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有什么区别?

其他 2023-11-25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低生活保障跟低保是相同的。如果当事人符合与其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一、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户一样吗
    1、最低生活保障和低保户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理念都是一样的,低保户是最低生活保障的简称。虽然我国的经济正在高速的发展,但还是有部分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国家为了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出台最低生活保障低制度。
    2、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二、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2)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2、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 法律分析:区别主要在概念和政策上:
    1、概念上:
    个人低保指单独一人享有低保,家庭低保指家庭两人或两人以上享有的低保;
    2、政策上:
    2016年国务院已经有文件,国发
    2016.47号文。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立户享低保。
    家庭低保即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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