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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转账能算赠与吗

遗产继承 2023-11-26 0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婚前大额转账有明确赠与表示的算赠与,其余的不算赠与属于不当得利。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赠与的意思表示,则该转账属于赠与。没有赠与协议的,视为不当得利,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婚前大额转账属于赠予,前提是转账人明确表示该笔大额款项是赠与给对方的,那么就算赠与;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一方当事人将大额钱款转账给另一方,那么婚前的大额转账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彩礼,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收到彩礼的一方当事人就应将彩礼依法退还给赠与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是否可以赠送,由实际情况来定。双方可以在婚前通过书面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背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会用一方的个人财产来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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