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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签了合同,还没贷款,不想贷款怎么办?

金融借款贷款 2023-11-26 0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还没签订贷款合同,申请人可以直接终止贷款申请,如果是贷款正在审批中,申请人可以向客户经理提出申请,终止贷款审批流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通则》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有权拒绝任何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强令其发放贷款。
    第二十六条 贷款人应告示所经营的贷款种类、期限和利率水平,并自接到贷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答复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受理与否。
    第二十七条 贷款人应对借款人账户、资产、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情况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贷款人有权采取合法措施对借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查询,有权将借款人的财务报表或抵押物、质物交贷款人认可的机构进行审计或评估。
    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贷款人可以依合同约定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贷款或解除借款合同。
    借款人完全履行借款合同时,贷款人不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提供贷款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善意第三方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 贷款后没有贷款合同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贷款合同按理来说应该各持一份,如果贷款方不给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书面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贷款签合同了,贷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没下款,构成违约。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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