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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承诺发放的工资与实际发放的不符,但没有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1-26 0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没发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权。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怀孕而被公司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想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想留在单位工作,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47条、48条、87条、82条规定向用人单位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
    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会保险。如果办理离职手续的,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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