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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不是是实践性合同

债务追讨 2023-11-26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
    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借款合同属于实践行为合同的范围。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而借款合同就是一种实践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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