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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3-11-26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办继承权公证有如下手续: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遗产权属证明;
    4、被继承人与申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5、其他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申请,要求公证处对自己的继承权进行公证;
    2、当事人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等公证所需的材料;
    3、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
    4、公证处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符合公证条件的,就应在规定时间内为当事人办理好公证手续,并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公证。我国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财产分割等公证事项。这说明继承公证是当事人申请才办理的公证事项,不是法定公证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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