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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贷款期间,怎么加名字

房屋产权 2023-11-26 1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贷款中的房子可以加名字。相关办理流程为: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缴纳相关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还贷期间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先将房屋贷款全部偿还给贷款银行之后,才能够将房产证加名字。因为在办理借款合同是需要抵押担保的,一般都是用房子作为抵押,而房产证就由贷款银行代为保管,需要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加名字。法律依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  
    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 按揭中的房子是不能直接加名字的,需要将贷款结清后,解除抵押登记后再增加共有人。“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法律术语是“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前提是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不动产在抵押、查封、冻结等状态下都是不能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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