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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注册我们当地一家小有名气店的名字,查询了没有注册过商标,会不会构成恶意抢注

2019-04-24 1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商标注册没有地域限制,全国各个地方的代理机构目前都是通过网上提交,如果非要找当地的代理机构的话,可以就近查一下离比较近的代理机构,上门去谈。申请的流程是:
    1、报入你的商标名称,查询没有相同的,就可以上交申请了。
    2、申请后20内,商标局会发一个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完后,需9个月时间进一步实质审查
    4、完成以上后,下面就进入3个月的公告期
    5、3个月无异议的。就可以拿到商标证了。
  • 恶意注册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商标。
    行为表现:
    一般是他人使用在先,而且有一定的名气,但是没有注册的商标,最容易被其他的人抢先注册。
    为何要抢注:
    1、商标法对商标的保护是实行申请在先原则,而不是使用在先原则。
    谁先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这就给抢注份子提供了条件。
    2、商标一旦被抢注,被抢注的申请人要么高价买回,要莫就不能再使用自己已经打出广告的商标,进退两难。而抢注商标人则获利。
  • 首先,关注其注册过程中是否会审批通过;若是通过,可以在初审公告期(初审通过后3个月)向商标局提起“异议”;如果“异议”不成功,就可以启动诉讼程序,去知识产权法庭起诉其恶意抢注。《商标法》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 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加大了对恶意抢注的制止范围,增强了商业竞争中的诚信义务。  现行商标法只是禁止抢注“他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但有些未注册商标并没有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某些当事人便恶意抢注此类商标。
    意见稿中“申请人因与该他人间具有合同、业务往来、地域关系或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的”,也被认定为恶意抢注。  同时,意见稿还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抄袭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有较强显著性且具有一定影响的注册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
    ”而现行商标法对跨类抢注的禁止仅限于对驰名商标的抢注。  此外,现行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现实中,这一异议程序成了一些市场主体打压竞争对手的工具,造成了商标异议案件长期积压的现象,权利人的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甚至存在有些人恶意提出异议向申请人勒索等现象。  意见稿把异议主体限定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旨在遏制滥用异议程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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