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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的损失赔偿有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名誉毁谤 2023-11-27 0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名誉侵权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
    1、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 侵害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 侵害名誉权赔偿损失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受害人的名誉利益毁损和受害人因此遭受的精神痛苦两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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