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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要注意的内容

抵押担保 2023-11-27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合同的形式包括:
    1、主从合同的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3、保证人单方出具担保书的形式,即保证人向债权人出具书面担保书,表示愿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字或盖章的形式。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担保合同有以下特点:
    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建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补充是指合同债权人享有的担保权或者利益;
    3、相对独立是指担保合同虽然属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可以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的分类包括: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保、物保、金钱保;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原担保和反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担保合同范本的条款有: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担保的方式;
    (四)担保的范围;
    (五)担保的期限;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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