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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前在房管局备案的,婚后才办理房产证,加了女方的名字。双方结婚三年,孩子1岁多,女方婚后无工作照顾家庭。如果离婚,房产女方能分多少?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8 1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房产的分割:
    一、婚前或婚后取得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且付清房款,该房产是个人财产。
    二、婚前支付房产首付,婚后双方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买房作婚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民法典》生效后,《婚姻法》已经废止。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则视为一方对于配偶的赠与,在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由于在婚后加上了配偶的名字,鉴于不动产具有登记公示的效力,则配偶也应当享有对该房产的权利。夫妻双方今后在离婚时,配偶一方也是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并享有一定的权利的。
  •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可以平均分割财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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