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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对方的证据?

刑事辩护 2023-11-28 13: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收集证据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询问。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询问是任何案件中常用的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2、讯问。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如实解释案件的方法;
    3、识别。
    要求受害者或证人在几个类似的物品、地点或人中选择他们曾经看到和听到的部分;
    4、调查。执法人员到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专项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 证据收集的方法是:
    1、执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作出讯问,要求其如实交代案情。
    2、执法机关询问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要求其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3、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辨认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
    4、其他方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
    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
  • 证据的收集方法有:
    (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或者律师要求当事人、证人或者鉴定人陈述自己了解的案情。
    (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关要求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被告人如实交代案情的方法。
    (三)辨认。辨认是要求被害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者人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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