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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6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天就和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合同,且公司并没有给我一份合同在手里。上岗前参加岗前培训十天。因为我们这个培训机构是加盟的,所以培训并不需要公司付培训费。公司只给我们交通补助和餐补。现在我仍然在试用期,可是发现实际上班会各种理由让我们免费加班,且理念我很不认同。现在我很想离职。可是之前合同里说培训后离职需要赔5000。请问,我离职需要赔5000吗?培训期间餐补和交通补助我也需要赔付吗?因为我们这个培训机构是加盟的,所以培训并不需要公司付培训费。培训期间餐补和交通补助我也需要赔付吗?

合同纠纷 2019-05-09 1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出资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出资是特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出资,如发票。  如果试用期满,在劳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拨打工会“12351”维权热线,或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
  • 按照劳动法上规定,劳动者付出了劳动,那么就应该为此获得报酬。虽然试用期劳动者不算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公司安排加班,一旦劳动者为加班付出劳动的,就该得到相应的加班费。

    其实,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劳动者之日起就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间的员工也是享受劳动者的权益,要是公司只按一般情况发工资,损害到劳动权益了,那么劳动者可以积极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你在承诺书上签字表示你同意公司与你约定的两年的服务期。
    如果你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公司要求你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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