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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后,房屋归她所有,但贷款未还清,过户如何操作?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8 1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房贷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一方要房子具体的处理方式为:一般由婚姻双方当事人协商来决定,房屋归属于夫妻中的某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可以支付一部分的经济补偿金给另一方,其房贷由双方协议清偿;协商无法决定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决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的。综上,对于按揭有贷款的房子,在离婚时需要过户的话是比较麻烦的,要么提前还贷,要么则需要跟银行协商,否则只能待贷款还清后才能完成过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离婚时有贷款的房子处理如下:
    1、如果离婚夫妻先约定的,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协议办理;
    2、但离婚夫妻未约定的,夫妻婚后以双方名义购买并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房地产,房屋产权以个人或双方名义登记,婚后由夫妻双方偿还抵押贷款;
    3、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的财产分配协议,那么房屋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给银行的抵押贷款是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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