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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18岁)骑自行车在逆行道上与电动车相撞,他自己没事,电动车车主受轻伤,交警让我朋友赔偿3600元合理吗?骑自行车在逆行道上与电动车相撞,电动车车主受轻伤,交警让我朋友赔偿3600元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4-13 11: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醉酒驾车,放任危害结果发生,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电动车,相撞,逆行关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逆行的处罚
    1、正规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逆行处罚是罚款2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2、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 赔偿项目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尤其是第17条,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前述规定中所说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除民事责任外,还要注意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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