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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商场扶梯受伤后,商家是否有责任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9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责任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场来承担。法律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只要商场可以证明自己对顾客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商场可以不予赔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责任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商场来承担。法律规定,商场作为经营场所、公共场所,其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反之,只要商场可以证明自己对顾客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商场乘坐扶梯受伤的,商场可以不予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顾客乘商场扶梯时受伤,如果商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赔偿,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管理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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