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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一下就是开始网络赌博,盈利2.7万元会怎么判决

网络诈骗 2023-11-29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以营利为目的,或者把赌博作为主业的,主观上有获取钱财的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同时盈利20万元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因此量刑区间在3年以上10年以下,还要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对于网上组织赌博的处理,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或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构成赌博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如果以营利为目的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不构成犯罪的,也可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零三条



    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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