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购房后合同于21年10月签订,约定22年8月31日交房,中间出了延期说明,延期至23年12月31日交房,我未进行过催告,现仍未交房,可解除购房合同吗。

房屋买卖 2023-11-30 06: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因此,想要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则应按此两种方式进行。解除合同的材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因对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 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解除合同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
  •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且经过催告后内三个月内仍未交房,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