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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需要离婚协议吗?

起诉离婚 2023-12-01 0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是否需要离婚协议书,应当根据离婚方式进行确定。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选择诉讼离婚的,无需签订离婚协议中,直接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之后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可以拿到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夫妻双方向任意一方当事人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且提交离婚的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认为双方符合离婚条件的,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之后依法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并且为夫妻双方分发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协议离婚需具备以下条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申请、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程序:当事人双方订立离婚协议后,亲自申请离婚登记,经民政局审核通过,经过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双方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
    应提交的证件材料:结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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