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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变更手续有什么

公司成立 2023-12-01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如下:
    1、作出股东会决议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制作公司章程修正案。
    3、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 股东变更需要办理下列手续:
    1、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新股东的身份证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等文件;
    3、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股东变更办理一般是到工商局进行变更,流程为:
    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3、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信息变更。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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