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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同事打架,我去拉架被拖进去手,和解书没我的名字,我朋友和同事和解赔医药费,现在感觉伤到内脏,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1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当事人被他人殴打后,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向殴打行为人要求赔偿:
    1、协商与和解:双方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2、向法院起诉: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不一定会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首先要报警,要求伤情鉴定,在根据伤情鉴定来索要赔偿,如果没有构成轻微伤的话很难索要到赔偿,具体还是要看被打了之后造成了什么后果。
    2、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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