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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2023,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土地纠纷 2023-12-01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收土地出让金的法定标准是:非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35%;商品住宅和综合经营性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得低于备案评估地价的40%。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不同地方对于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不一,以武汉为例,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若干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计划的项目,其购房人购买房屋期满上市交易时,按照该房屋市场价格与房屋原购置价格价差70%的标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并签订个人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为出让。
    且经济适用房只有满五年才上市交易,交易时候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综合地价款等税款。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述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述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法律依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述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 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
    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数。
    3、经常使用的计算出让金的方式:
    (1)出让金屋参考价格x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x征收系数;
    (2)出让金准地价x分摊土地面积x征收系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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