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土地纠纷法律问答

哈尔滨
土地纠纷
老年人在村里交换耕地已经20年了。只有口头协议。对方不承认这种交换,希望回到耕地上。我们该怎么办?
与对方协商,如果沟通不畅对方不愿返还的话,可以先给对方发一份律师函,告知原土地的权属所有。阐明立场,告知对方,坚决维权,除此之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告对方要求对方返还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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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修路合法吗?占用非耕地点
法律分析:私自占用耕地违法,属于非法占用耕地罪。如果路是在自家承包的土地或者自己所有的土地是修建的,可以不准其他人使用,如果是在公共地方修建的,不能禁止其他人使用。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区、自留山,也展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衍生问题:私人修路可以收过路费吗?自己出钱修的路,不可以向过路车收费。只有经政府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才可以向过路车收费。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下列公路,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二)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三)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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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耕还林补贴没有得到怎么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国家实施退耕还林后,根据所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但兑付的补助粮食,不得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不得回购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应当用于种苗采购,节余部分可以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退耕土地还林后,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付清该年度生活补助费。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一条兑付的补助粮食,不得折算成现金或者代金券。供应补助粮食的企业不得回购退耕还林补助粮食。《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二条种苗造林补助费应当用于种苗采购,节余部分可以用于造林补助和封育管护。《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三条退耕土地还林后,在规定的补助期限内,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向持有验收合格证明的退耕还林者一次付清该年度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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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占了我60厘米的地,我有权回到地上吗?
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肯定是要积极主动维护自己有关权益的,但是被占用的土地资源自己得拿的出手所有权资格证书来证明。在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形下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已的建房子使用的农村宅基地,那就可以搜集有关的证据因其违法占地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及退还该土地资源及相应的损失,直接证据充裕法院审理的会很快。如果被占用的土地是自家的农业用地,那样他人建的房子便是违章建筑,依据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所有人是不能随意将农业用地改成土地的。这样的状况大家能直接汇报给本地国土部门及其房管部门,规定并对盖房子占有自身农业用地的举动进行查处,并退还自身的土地。总得来说,他人盖房子占我的土地一定要尽快的法律维权,尤其是在商议不上的情形下。在农村自建房并不是随便乱建的,一定要按照要求的流程办理好建房手续。首先要房主向村民委员会明确提出建房申请,与此同时还应一并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办理之后进行公示、审批,符合条件的就会签字盖章。签字盖章之后村民委员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乡建办,该单位在接到申请材料之后分配工作员上门服务勘测,看申请者是否满足建房的条件及规定。然后,乡建办会通告申请者来再度填好房屋建设的申请表格,由乡建办负责人党员干部签字盖章。最终,乡建办会将所有的材料提交给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再次进行复核,复核根据之后就能拿到建房子有关的经营许可证了,我们就能下手逐渐建房子了。留意,房子建好以后工作员还会继续再度上门服务二次复核,看房是不是依照审批的要求及范畴建设的,审核通过后会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实,凭着该证实及相关的建房许可证书等相关资料,大家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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