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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我走的。不是自愿走的,要什么材料才能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3-12-01 12: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手续:
    1、到指定的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去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进行失业登记;
    2、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金。法律依据:领取失业金需要下列手续:
    1、到指定的公共服务就业机构去出具本人身份以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其他规定的证明,进行失业登记;
    2、到社保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领取失业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失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他材料。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且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按照下列程序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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