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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给,我要准备什么材料

债务追讨 2023-12-01 12: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钱不还起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身份,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3、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欠条、合同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5、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欠债不还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身份证);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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