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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罪的要不要判刑

刑事辩护 2023-12-01 2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少年犯的判刑规定有: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少年犯罪十六岁以上的就可以判刑。判刑的标准:
    1、对于14岁以下16岁的人,只有在违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中毒等时,才能定罪量刑;
    2、14岁以下18岁的人犯罪,应当按照相应罪名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未达到相应刑事责任年龄的,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仍然是对其最严厉的惩罚措施。但由于未成年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在对其刑罚的适用上同成年人有着很大差异。《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两条明确规定了对少年犯量刑的方向。
    这是基本于未成年人责任能力不完备及其容易接受改造、可塑性强的特点而确立的,它反映了刑罚与罪责相适应的原则及刑罚目的的要求,以上是对未成年被告人适用刑罚的最基本原则之一。
    所以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不能适用死刑,不论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所以对于未成年人杀人,不可以判处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 第十七条 第三款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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