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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抚养权双方会协商决定吗?

子女抚养 2023-12-02 1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无效,孩子可以按以下情形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由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婚姻无效,孩子可以按以下情形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由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关于抚养权出现争议的,可以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 无效婚姻中孩子抚养权可以由父母共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若是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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