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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公诉案件中批准逮捕由谁决定

刑事辩护 2023-12-02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逮捕。逮捕的批准权或决定权属于检察院和法院,法院受理的公诉案件或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中需要逮捕被告人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然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法律分析:在我国,公诉案件中,享有批准逮捕权利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案件审理阶段和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享有逮捕的决定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 在我国,公诉案件中,享有批准逮捕权利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公诉案件审理阶段和自诉案件中,人民法院享有逮捕的决定权。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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