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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陪护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02 1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可以雇佣护理人员进行陪护,也可以由受害人的家属进行陪护,责任人均应当对其赔偿相应的护理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 法律分析: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计算是按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来确定的。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来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只是雇佣护工的,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来算。
    一般只有一个护理人员,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通常可确定护理人员的人数。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主张2名护理人员的费用,还必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2名护理人员的特别证明。因此,受害人在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者门诊治疗时,如因受伤处影响正常生活的,应当向医院要求开具需要护理的证明。
    当然,如果受伤处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应强迫医院出具需要护理证明。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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