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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小车在乡道碰电动车,导致电动车车主受伤,入院签定书小腿多处软组织挫伤估计住院十五天,费用暂定7000,交警责任书未下说要伤者出院,我已经垫付18天住院跟门诊费合计5400,入院二十天后保险公司让我拒绝垫付,现在已经二十四天,医院停药四天了,伤者都不在医院却没办出院手续,对方如果不调解,挂床费谁负担,我医疗费怎么报销?导致电动车车主受伤,伤者都不在医院却没办出院手续,对方如果不调解,我医疗费怎么报销?

调解 2019-03-26 1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车主已经全额赔付了受害人,那么保险公司不需要在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依据是保险合同纠纷,而不是侵权纠纷了,保险公司在其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需要说明的一点,不是车主赔付多少保险公司就赔付车主多少。
  •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  
    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哪些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商业保险按照理赔的条件,目前市场上有报销型和给付型两类。
    报销型主要是根据具体发票金额予以报销,不管买多少家的保险,最终以发票金额为限。常见的产品如意外医疗、住院补偿医疗,社会医疗,城镇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
    给付型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来看,只要符合合同上的要求,就给付,不管办多少家的(前提是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已经承保、并且过了观察期)。常见的如:寿险,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重大疾病,津贴性的住院、手术等。
  • 发生交通肇事后保险公司对包括医疗费在内的赔偿如下:
    1、保险公司在保险理赔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2、保险公司是对投保人(责任方)的赔偿责任进行理赔,伤者自行承担的赔偿责任部分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交强险:保险公司仅承担壹万元的医疗费,商业险根据投保人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确定最高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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