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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的时间开庭?

刑事辩护 2023-12-03 1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刑事案件一般多久开庭
    1、刑事案件开庭时间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刑事案件从决定拘留到法院开庭,要经过立案侦查、审查起诉两个阶段,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复杂可延长;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是一个月,复杂可延长。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一般刑事案件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
    多久开庭没有具体的规定。刑事二审上诉多久时间可以开庭其实是没有具体的规定的,法律上只是规定二审法院受理后的时间期限,一般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二个半月,民事案件最长的时间是三个月。
  • 刑事案件在一审开庭之后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刑事立案到开庭一般多久时间并未在法律上统一规定,只规定了普通程序案件在6个月审结,简易程序案件在3个月审结,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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