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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恢复强制执行需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12-03 15: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书面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
    3、中止执行裁定书或执行和解协议;
    4、当事人身份证明;
    5、原执行通知复印件;
    6、中止执行和执行和解未履行完毕的均应提交已实际执行到位或协议履行情况等证据材料;
    7、恢复执行案件审查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案件恢复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1、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申请法院恢复执行需要提交的材料:恢复执行申请书;原执行依据副本;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副本或执行和解协议;当事人信息及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相关证据材料;
    3、在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前,建议先联系原执行法官,部分法院会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向原执行法官提交材料,法官审核同意后再交立案庭立案。
  • 恢复执行需要以下材料:
    1、恢复执行申请书;
    2、执行依据,判决书、调解书等;
    3、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结案文书;
    4、申请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代为恢复执行的,需另外提交委托书、受托人身份材料;
    5、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恢复执行申请的条件是:
    1、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强制执行需要的材料包含: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其他法定要求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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