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起诉离婚的,有6个步骤。分别是:
1、起诉方要向管辖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受理离婚请求后,符合条件的,会在七天内立案;
3、受理案件后,起诉方交受理费。军人离婚大多适用简易程序。案情复杂的,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4、法院排期后,会发出传票;
5、开庭审理,作出审判;
6、审判完会发判决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