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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一方不执行怎样办?,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其他 2023-12-04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1、离婚财产分割对方不执行的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对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约定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
    (2)如果是对法院生效判决书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离婚财产分割的执行方式:
    1、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应按离婚协议中对财产作出的约定执行。
    2、如果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的,离婚后财产分割应按照调解书或判决书中的判决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离婚后分割财产,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按照判决书上规定的分配方法进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方法分割财产。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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