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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辞退孕妇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无故辞退 2023-12-04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如下:
    1、劳动者因劳动者过错被辞退的,用人单位无需赔偿;
    2、劳动者因其他原因被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赔偿标准为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二倍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一、辞退孕妇的赔偿标准:
    1、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在怀孕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而辞退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情形:
    1、怀孕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怀孕女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怀孕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
    4、怀孕女员工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5、怀孕女员工同时又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在用人单位提出后,任然不予改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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