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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仲裁的约定管辖怎么确定?,法律上如何认定

经济仲裁 2023-12-05 0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确定经济仲裁管辖权的因素是:
    1、区域管辖是指仲裁机关根据行政辖区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人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
    2、级别管辖是根据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对社会的影响和争议目标的大小,划分和确定哪一级仲裁机关管辖;
    3、指定管辖权,是指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仲裁机关指定管辖;
    4、移送管辖权,是指仲裁机关将自己受理的仲裁案件移送仲裁机关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仲裁管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经济仲裁的管辖地的确定:仲裁机关按照行政辖区来确定受理案件的权限。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确定经济仲裁案件的管辖地的办法:由当事人协商一致,按照其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来确定。如果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则当事人可以起诉,管辖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法律依据:《仲裁法》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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