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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欠款两万块钱会拘留吗

其他 2023-12-05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被司法拘留的。司法拘留会出现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债权人到法院起诉,胜诉之后,你有能力而不拒不法律判决的,可能就会被拘留。安机关对于某些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其他法律法规的人有拘留的权利。
    但并不是公安机关想要拘留就可以随意拘留的,拘留需要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欠钱不还会被拘留吗
    1、一般情况下,欠款还不上是不会被拘留的。因为单纯的欠款属于民事纠纷。通常债权人的维权方式是持债权凭证、转账证明、催款记录等书面证据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别人欠钱不还该怎么办
    1、尽量保留对方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可以补充写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
    2、拿到证据后再去要钱,若对方没有钱的,可以协商以物抵债;
    3、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可以考虑民事起诉。
    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处理,对方可能涉嫌诈骗。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拘留的情形主要有: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因为欠钱不还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是不会被拘留的。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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