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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28年前去世了,剩下的老金养老金现在还能不能领?怎么了?

社会保险 2023-12-05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询问养老保险部门
  • 老人去世之后,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金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其次其遗属还可以向社保机构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之后其近亲属可以向社保机构办理社保退保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退休前去世养老金可以继承缴费部分。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非因工死亡的可以要求养老基金支付部分丧葬费、遗属补助金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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