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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哪办

其他 2023-12-05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3、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复印件等。并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经营者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的职业资格证明、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4、其他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
    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可向所在地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地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单位也可直接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三)企业章程;
    (四)注册资本数额、来源及性质证明;
    (五)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出版物许可证办理条件:
    (1)出版单位已完成该出版物的工商注册登记;
    (2)该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等相关业务;
    (3)出版单位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出版单位领取出版许可证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出版物许可证办理条件:
    (1)出版单位已完成该出版物的工商注册登记;
    (2)该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等相关业务;
    (3)出版单位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登记事项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出版单位领取出版许可证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依法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
    未经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复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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