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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

抵押担保 2023-12-05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若在异地,不能及时收到法院传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单位负责人员代收。《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 法院传票通常给的都是被告。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一)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二)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三)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四)受传唤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 法律分析:
    1.法院立案后,传票会直接送达(通过邮寄)到各方当事人手中,当事人签收,视为送达;
    2.如果传票长时间送达不到,法院会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贴传票履行告知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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