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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一楼物业在我家两个窗户下是和一侧的墙体上安装充电桩,没有通知我,我可以命令他拆除吗?他们这属于违法吗?

业主维权 2023-12-06 0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1、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拆除违法设施,既不提起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拆除。在拆除前,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对当事人予以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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