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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公司不还怎么办,处理的办法是什么

债务追讨 2023-12-06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间借贷公司不还的解决办法:
    1、民间借贷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讨;
    2、债务应当偿还,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债务人暂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3、到法院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供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或者借条等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民间借贷不还如果进行催告经过合理期限仍然不履行的,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而民事纠纷应该先搜集证据写好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债权人在法院开庭审理中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民间借贷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催要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判决确认债权债务,如债务人暂时无偿还能力的,双方可以协商分期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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