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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B2驾驶证扣分怎么处理

其他 2023-12-06 13: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b2驾驶证扣分的,一个周期内有记分但未达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教育学习和审验。一个周期内记满12分的,应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学习,在二十日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b2驾驶证扣分处理方式如下: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 a2驾驶证扣分的要在驾驶证审验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的于学习,同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否则会不通过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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