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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纠纷请律师官方价格是多少

招标投标 2023-12-06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总价方式或成本加酬金方式约定。合同价款的约定包括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等。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合同价款的有关事项由发承包双方约定,一般包括合同价款约定方式,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以及合同价款的调整情形等。
    第十三条
    发承包双方在确定合同价款时,应当考虑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 法律分析:建筑工程合同价格形式主要有: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
    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六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是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 法律分析:工程款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按照不同收费方式来进行的,这涉及律师费计算方式问题,目前没有强制的标准。一般来讲有两种收费方式:一是一次性收费的数额,一般是按标的及当地律师协会推荐的计算比例计算的,例如在天津市大约为90000,委托人与律师可在此数额上下来沟通协商数额,市场调节定价,国家不强制调整。
    二是根据诉讼结果来收费,例如按实际执行到位的款项的一定比例来收费,如按执行到位款项的10-15%来收费,通称风险代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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