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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不想租了没合同怎么办,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房屋租赁 2023-12-06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子不想租了没合同租期在六个月以下双方口头约定租期、形成事实租赁关系的租客需要与房东协商退房,租期在六个月以上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客需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房东直接解除租赁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租房没合同不想租了的办法:
    1、租赁合同双方达成协商的可以解除合同;
    2、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
    3、无法达成调解或仲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没有租房合同不想租了双方达成协商的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或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无法达成调解或仲裁的,当事人可以起诉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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