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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喝酒后死亡的责任有哪些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2-07 0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喝酒死亡,其他人承担什么责任
    1、喝酒死亡,其他人承担什么责任,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
    (2)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强迫灌酒等,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劝酒者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如果同饮者没有将醉酒者送到医院或让其到达有人照顾的场所,此时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人身损害如何认定
    人身损害的认定如下:
    1、证明被告确系侵害人或承担民事责任人的证据;
    2、证明侵害行为实施过程的证据;
    3、证明损害结果的证据;
    4、证明因人身受到伤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 法律分析:正常情况下,酒后死亡应由造成人身伤害的饮酒者承担。但根据新规定,四种情形下应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说,如用“朋友不喝酒”等语言威胁、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喝醉、饮酒过程中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劝说对方喝酒,具有明显的强迫行为。
    2、因饮酒而患病、致残甚至死亡的,如劝说对方饮酒诱发疾病的。
    3、未安全护送醉酒人,如已丧失或即将丧失控制能力,或无法维持其行为时,未将其送医院或安全送回家。
    4、酒后驾车,未经劝阻擅自洗澡、剧烈运动,造成交通事故等损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 一、一般情况下,一同喝酒的人死亡,陪喝的人在无过错的情况下无须赔偿
    二、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导致造成人员喝酒死亡的,陪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强迫他人饮酒造成他人死亡
    2、明知他人不能饮酒依然劝酒
    3、未将醉酒人员安全护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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